如何规定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时间:2023-11-21 作者:浙江律师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构成:
(1)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2)主体为特殊主体,只能是负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3)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
(4)客观方面表现为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条
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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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要件包括:
1、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主体要件限于负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
4、客观要件即有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
《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条法律依据:《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条
《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条
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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