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起诉离婚多次是否具有强制离婚的法律依据?

时间:2023-11-20 作者:浙江律师

对于起诉几次就可以强制离婚有如下规定:
1、一般第一次起诉的时候,如果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法院一审就会直接判离了;
2、第一次起诉法院未判离婚的,当事人再次提起诉讼,法院第二次一般都会判离;
4、第一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如果夫妻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诉讼的,按照规定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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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起诉几次就可以强制离婚有如下规定:
1、一般第一次起诉的时候,如果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法院一审就会直接判离了;
2、第一次起诉法院未判离婚的,当事人再次提起诉讼,法院第二次一般都会判离;
3、第一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如果夫妻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诉讼的,按照规定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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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没有规定起诉几次可以强制离婚。起诉离婚时,法院是否判决离婚,依据的标准为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认定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经法院调解无效,才会判决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
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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